关于选拔2019年孔子学院外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凝聚社会优秀专业人才参与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促进中外人文交流与合作,根据全球孔子学院(课堂)和大、中学校需求,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公开招聘2019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现将我校此项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和校聘合同制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限须涵盖任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6.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二、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
(2)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报名。
(3)填写过程中,请选择孔子学院汉语教师身份。系统只识别第一次选择的外派性质,且不可更改,请申请教师仔细斟酌,谨慎填写。
(4)申报过程中可能用到的信息:
联系人:李双
单位: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电话:0993-2055730
传真:0993-2055730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邮编:832000
E-mail:shzu320@163.com
2.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表格填写好后,保存申请材料的pdf版本。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请申请教师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在其中一份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签署“同意申请”并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其余两份不签名,不盖章,直接提交。同时将电子版申请表及以下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hzu320@163.com。
(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身份证;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教育部《教师资格证书》或《孔子学院总部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成绩单);
◆推荐单位介绍信(由所在单位出具,需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政治态度和思想品德,对外汉语教学工作经历和教学态度、教学效果,对外交往能力及遵守外事纪律情况;
◆推荐单位同意函(需要单位注明:该教师外派工作结束后,回原单位原岗位工作);
◆如是合同制教师,请附所签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4月26日前一并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行政楼320室)。我处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选。
3.选拔考试
申请人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
考试时间暂定5月18、19日。
4.录取培训
录取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派出前,培训合格者需与国家汉办签订《外派教师任教协议书》。
学校承担候选人在非乌鲁木齐市参加选拔考试的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承担被录取教师参加派出前培训的往返交通费。
三、教师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教师赴外任教期间,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方式不变。国外任期结束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教师国外生活待遇主要包括国外工资(助教1500美元/月、讲师1700美元/月、副教授1900美元/月、教授2100美元/月及考核奖金、交通补贴、租房费用、一次性安家费、赴离任及家属探亲机票、公费医疗等(实际发放情况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决定)。
四、咨询电话
电话:0993-2055730
联系人:李双
如有任何疑问,请先致电咨询再进行申报。
附件:1、2019学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孔子学院).pdf
2、2019学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统计表(非孔子学院).pdf
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