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工同酬人员
招聘启事
根据石河子大学用人需求,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留学生辅导员,岗位性质为编制外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依据学校有关新增人员招聘制度,现发布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英语专业背景者优先,英语专业者需通过专业英语八级,其他专业者需通过英语六级;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 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6.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7.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从事过学生管理、校内行政管理工作的优先;
8. 获得“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事宜
1.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材料(邮箱935990510@qq.com),也可现场报名,地址:石河子大学中区行政楼314A室。
所提供材料为:(1)个人简历,《石河子大学同工同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代表性论文和获奖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获各种奖励、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者需将以上证件打包并以“姓名+专业”形式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此外报名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及公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拟于4月1日根据报名进度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于审核当日通过国际处主页公布。
3.现场资格验证、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4月2日全天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验证,对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地点:石河子大学行政楼314A室。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身份证原件、自荐材料、本硕学历证明等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时间:4月4日上午10:00-11:30,笔试前5分钟启封考试试题,当场改卷,下午16:00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国际处组织的统一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主要包括英语水平、辅导员所具备的工作能力测试。所有考试人员均需参加大学组织的心理测试。
五.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以所需岗位的1:2比例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成绩并列,按并列名次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外语水平、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取全部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面试时间:4月4日下午16:30-17:3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时间若有变动,请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综合成绩查询: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将于4月5日在国际处通知公告栏公布,按考号查询。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大学人事处审批。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侯银花
电话:18892997151 0993-2057352
邮箱:935990510@qq.com
石河子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3月11日